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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時報【林志成╱台北報導】

過去未成年學生申請就學貸款,需要法定代理人(父及母兩人)擔任保證人,造成家庭失能的學生無法申請。教育部最近修改辦法,只要法定代理人一人(父或母)或適當之成年人一人(如爺、奶、叔、伯等)擔任保證人即可,從2月新學期開始實施。

我國高中以上學生申請就學貸款,104學年上下學期合計54萬9633人次,較103學年的57萬5353人次少了2萬5720人次。國內學生申請就學款的高峰落在98年金融風暴時,達81萬7406人次,但隨著12年國教免學費及大學各式助學措施出爐,申請就學貸款人次逐年減少。

就學貸款幫助學生就學,但奇怪的是,許多最需要申請的清寒、弱勢生,反而被排除在外。過去未成年學生申請就學貸款,需要法定代理人父及母同時擔任保證人,但清寒、弱勢生的家庭常不健全,要他們的父母同時擔任保證人,有困難。

教育部高教司長李彥儀表示,過去收到一些個案的陳情,許多學生要申請就學貸款,但因為父母中有一方離家、管道間臭味管道間煙味失聯等,或隔代教養卻未將監護人改為爺、奶,導致湊不齊兩個保證人,無法申請學貸。

「成年人向銀行申請貸款,都只要一個保證人。」李彥儀說,過去就學貸款辦法對清寒、弱勢生不夠友善,因此教育部最近修改,申請學生為未成年者(通常是高中生或大一、大二生),由法定代理人一人或適當成年人一人擔任保證人,若父或母不行,找叔、伯、阿姨也可以。

台灣家長教育聯盟理事長謝國清表示,他的太太擔任老師,有時要學生父、母同時到校,但許多家庭夫妻失和,能有一個人來已很不錯。因此,未成年學生申請就學貸款要父母同時擔任保證人的規定,確實需要修浴室除臭方法改。浴室除臭推薦

全國家長團體聯盟榮譽理事長吳福濱說,教育部讓未成年學生申請就學貸款只要一個保證人,「我們很感恩」,但這還不夠,有些弱勢生父母失聯、找親戚朋友擔保也有困難,這時教育部應該擔任他們的保證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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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這有點好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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